一、出手救人给受助人造成损害的,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为匡正社会风气,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通常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
《民法典》第188条第1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交易方式和类型也在不断创新,一般诉讼时效期间由原来的两年延长为三年,可以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三、《民法典》物权编调整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205条规定,物权编调整的范围是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四、物权保护的原则是什么?
平等保护原则。《民法典》第207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对物权实行平等保护,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主体的平等地位,促进公平竞争,可以有效地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秩序,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
来源: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